《南昌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规划(2017-2035)》批前公示
2018-04-16 10:19:06 来源: 评论:0 点击: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将《南昌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规划(2017-2035)》予以公示,听取意见,如对该规划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限内与bet36365最新线路检验联系。
公示时间:三十天(2018年4月16日-2018年5月16日)
公示地点:市体育局网站、市规划局网站、规划展示馆门口
联系人:张工 0791-83986905(bet36365最新线路检验)
徐工 0791-83983362(南昌市城乡规划局)
张工 0791-86753807(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
一、 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为南昌市城区,包含东湖区(不含扬子洲)、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经开区(英雄大道以南区域)、新建区(城区)和湾里区(城区),建设用地面积约500平方公里。
根据南昌市在编的城市总体规划,确定本次规划期限:2017年~2035年,其中:近期2018~2020年,远期2021~2035年。
二、 规划目标
本次规划的目标为:
全民健身达标覆盖、特色体育立标创牌
目标一:全民健身达标覆盖
完善区、乡镇 (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实现区-乡镇 (街道)、村(社区) 三级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建成城镇社区实现15分钟健身圈。
到2035年,中心城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4平方米/人,经常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国民体质合格率超过94%。
目标二:特色体育立标创牌
以构建体系为重点,以凸显特色为亮点,以空间布局为核心,打造以体育休闲健身业为龙头的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的体育产业体系;培育2-3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经济效益和品牌效应的高端赛事;发展滨水绿道,登山步道等特色健身休闲产业,建设成华中地区有突出影响力的体育旅游休闲基地。
三、省市级公共体育用地规划
按南昌市城区规划人口475万人,按省市级体育设施人均指标0.3m2/人测算,共需要省、市级体育设施用地为142.5公顷。本次规划省市级体育用地265.59公顷,其中:保留现状江西省奥林匹克中心、江西省水上运动中心、南昌市国际体育中心、南昌市全民健身中心(八一体育场)、江西省体育馆、南昌市湾里射击中心,共计231.81公顷;按照省市级“五个一”工程要求,增加省市级全民健身中心和体育公园;增加一处南昌市朝阳体育中心,与西湖区体育中心市区合建,占地面积约约6.77公顷,市级用地指标按0.68公顷计;增加省市级体育公园选址在赣江两岸风光带和将现状省体育场改建为体育公园,占地面积分别为30.63公顷、1.45公顷。
省市级体育设施规划情况一览表
指标 |
设施名称 |
用地面积(ha) |
备注 |
需求 |
“五个一”工程——1综合体育场、1综合体育馆、1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游泳馆、1体育公园 |
142.5 |
1.用地人均指标按0.3m2/人;2.各项设施应满足单项设置规模要求 |
现状 保留 |
1、江西省奥林匹克中心--体育场、体育馆、跳水游泳馆、综合训练馆; |
231.81 |
面积约42.19公顷 |
2、江西省水上运动中心 |
陆地23.06公顷,水域约90公顷; |
||
3、南昌市国际体育中心--体育场、体育馆、跳水游泳馆、综合训练馆; |
面积约54.36公顷 |
||
4、南昌市全民健身中心(八一体育场); |
面积约8.5公顷 |
||
5、江西省体育馆 |
面积约1.92公顷 |
||
6、南昌市湾里射击中心(与湾里区全民健身中心市区合建) |
总面积约16.83公顷,市级用地指标按11.78公顷计。 (用地指标按区级与市级比例3:7计) |
||
规划
|
1、规划结合《南昌市旧城JC-401/4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将省体育场改建为南昌市人民体育公园; |
1.45 |
|
2、利用青山湖南岸的水上运动之家改建为南昌市水上运动中心 |
1.02 |
|
|
3、南昌市朝阳体育中心(与西湖区体育中心市区合建) |
0.68 |
总面积约6.77公顷,市级用地指标按0.68公顷计。 (用地指标按区级与市级比例9:1计) |
|
4、规划将赣江两岸风光带定义为南昌市体育公园,体育用地占比不得低于5%,用于布置室外体育活动场地,应考虑与公园风貌定位契合。 |
30.63 |
在现有公园基础上,提升增加体育设施 |
|
总计 |
|
265.59 |
满足要求 |
四、 区级公共体育用地规划
4.1 空间布局指引
1、以现有规划为依据,社区布局遵循《南昌市中心城区社区专项规划》,设施布点遵循现有控规规划位置。
2、按照15分钟城市生活圈设置,每个街道配置一所小型全民健身中心和一个健身场,小型全民健身中心的设置规模为室内建筑面积1000-2000m2,健身场设置规模为室外用地面积不小于1ha。在用地紧张的建成区,小型全民健身中心与健身场地可分开附设,小型全民健身中心可附设于其他功能建筑内,健身场地可附设于社区公园绿地中。在有用地条件的新城区,小型全民健身中心应与健身场地结合独立占地设置,用地面积不小于1ha。
3、原则上每个社区需配置一所文体活动站(室内)及若干健身点(室外),其中文体活动站可结合其它社区设施一起布置,形成社区中心。文体活动站中体育活动场地面积不小于180㎡;若干健身点的总面积不小于660㎡。
4、整合现有资源,全民健身中心可以结合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设置形成社区文体活动中心,健身场地可结合社区文化广场、社区公园设置。
4.2 空间布局
按照《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基本配建标准》(国家体育总局研制推广,2010年)的要求,区级公共体育设施“五个一”工程:1综合体育场、1综合体育馆、1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游泳馆、1体育公园。并满足区级公共体育设施0.3人/平方米的指标要求。
本次规划范围规划人口475万人,按照区级公共体育设施0.3人/平方米的指标要求,共需要配套142.5公顷体育用地。东湖、西湖用地紧张的老城区,区级体育设施可酌情折减,不得低于用地要求的70%。经开区因高校众多,考虑高校设施的利用,可适当折减规划用地,不得低于用地要求的70%。
区级体育设施用地面积需求预测与本次规划用地面积一览表
行政区划 |
规划人口(万人) |
体育设施用地需求(ha) |
本次规划体育用地面积(ha) |
备注 |
东湖区 |
31.40 |
9.42 |
7.18 |
满足用地70%要求 |
西湖区 |
45.30 |
13.59 |
10.61 |
满足用地70%要求 |
青云谱区 |
30.00 |
9.00 |
14.15 |
满足要求 |
青山湖区 |
65.60 |
19.68 |
25.25 |
满足要求 |
高新区 |
62.70 |
18.81 |
18.81 |
满足要求 |
红谷滩区 |
101.20 |
30.36 |
31.87 |
满足要求 |
经开区 |
38.50 |
11.55 |
9.51 |
满足用地70%要求 |
新建区 |
85.30 |
25.59 |
27.69 |
满足要求 |
湾里区 |
15.00 |
4.50 |
9.73 |
满足要求 |
总计 |
475.00 |
142.5 |
154.8 |
满足要求 |
五、街道社区级公共体育设施规划
本次规划依据《南昌市中心城区社区专项规划》规划的街道与社区单元为依据,设置105处小型全民健身中心, 738处社区文体活动站,最终实现街道、社区体育设施全覆盖。
规划街道、社区体育设施情况一览表
片区 |
规划人口(万人) |
小型全民健身中心(个) |
社区文体活动站(个) |
东湖区 |
31.4 |
7 |
51 |
西湖区 |
45.3 |
12 |
74 |
青云谱区 |
30.0 |
9 |
51 |
青山湖区 |
65.6 |
15 |
101 |
高新区 |
62.7 |
13 |
93 |
红谷滩新区 |
101.2 |
19 |
147 |
经开区 |
38.5 |
8 |
56 |
新建区 |
85.3 |
19 |
142 |
湾里区 |
15.0 |
3 |
23 |
总计 |
475.0 |
105 |
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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