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36365最新线路检验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2017-02-17 10:27:50 来源:bet36365最新线路检验 评论:0 点击: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精神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体育局系统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在3月10日之前结束,会期不少于1天。民主评议党员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与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步进行。
二、总体要求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组织集中学习,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查找突出问题,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做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切实做好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取得实效。要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作为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查摆出来的问题、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都要列入党支部和党员问题整改清单,切实加以整改。要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观看《榜样》《“蝇贪”之害—江西基层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警示录》充分利用正反典型开展教育,汇集党员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奋力书写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南昌样板”。基层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方案,及党支部对照检查材料(含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于会前10天报局机关党委审定。
三、参加人员
局系统基层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都要参加,并接受民主评议。通报支部对照检查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应邀请2-3名工作对象或群众代表列席会议。
四、准备工作
(一)精心组织学习。坚持把学习贯穿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之中,在前段学习教育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观看《榜样》《“蝇贪”之害—江西基层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警示录》等,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二)深入征求意见。在前段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对象,切实增强征求意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事业单位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进取精神和业务技能不强等问题;机关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党支部班子要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列出问题清单。
(三)广泛开展谈心。支部委员之间要逐一谈心,党支部负责人要与党员普遍谈心。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对青年党员要主动约谈,交流思想,帮助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谈心应将准备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谈心谈话情况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简要说明。
五、程序步骤
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程序步骤如下:
(一)组织专题学习。会议开始时,要组织专题学习。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重点对照《关于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二)通报准备工作情况。由会议主持人对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准备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重点通报支部对照检查情况,并就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提出具体要求。
(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要带头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其他党员也要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当老好人,不搞无原则纷争,做到动真碰硬有辣味,让每个党员都能红红脸、出出汗,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四)组织点评。会议主持人要根据自评和互评情况,对党员逐个进行点评,着重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上级党组织与会指导同志应对会议情况,特别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就下一步加强支部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
(五)开展民主评议。根据会上自评、互评、点评和平常掌握了解的情况,对每个党员进行民主评议。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发挥作用等开展评议。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把局党组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的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的评选结果作为重要依据。民主评议党员各党支可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并采取适当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对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要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或限期整改、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置。
(六)作出组织评定并抓好问题整改。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七)会议小结。会议结束前,会议主持人应就如何贯彻落实上级与会同志的指导意见,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表态发言。
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含党员年审工作情况统计表),于2017年3月10日下午下班前报局机关党委。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附件2:党员年审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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